个人所得税APP是国家税务总局推出的官方税收管理、个税申报系统手机客户端,核实自己信息和身份后,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完成自己的税务申报义务,具有缴税、退税、查询、税收优惠提醒等功能特点。
1、提供优惠备案功能,依法享受优惠
2、为纳税人取得分类所得、无扣缴义务人等情形提供自行申报功能;
3、可以查询本人的信息采集、申报、缴税、退税等业务办理情况;
4、多种实名认证注册方式,保护隐私信息,确保办税安全;
5、提供完税信息查询,电子完税证明打印和下载功能。
1、提供个人信息采集功能,便于建立办税联系渠道;
2、提供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功能,包括采集子女教育、继续教育、大病医疗、住房贷款利息、住房租金,赡养老人支出等专项附加扣除;可选择年度申报时扣除,也可指定扣缴义务人在预扣预缴申报时扣除;
3、提供电子缴税功能,对依法需要缴纳税款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补税的,可选择多种缴税方式快速完成缴税支付;
4、提供电子退税申请功能,对依法需要退税或综合所得年度申报退税的,可快速进行退税申请;
5、为个体工商户业主、个人独资企业投资者、合伙企业合伙人,提供经营所得个人所得税月(季)度预缴申报、年度申报、多处汇总年度申报功能;
1.4.8版本更新
1、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相关功能调整:8月1日0点起,不再提供“我要预填”申请功能;8月2日0点起,不再提供预填服务;
2、优化了异议申诉的撤销时效,可以在申诉结果未反馈前撤销申诉;
3、为加强密码安全,设置密码时必须含特殊字符。
1.4.6版本更新说明
1、7月1日后,年度汇算申报将不再提供“使用已申报数据填写”功能。符合条件的纳税人,可在申报界面通过“我要预填”进行预约申请;
2、年度汇算申报完成后,如存在申诉反馈为不实申诉的记录,则申报记录会从“已完成”变成“未完成”,需要及时进行更正申报;
3、已经申请过年度汇算延期申报的纳税人,已缴纳预缴税款的,可在申报年度汇算时进行税款抵扣。
1.4.5版本更新说明
1、在接收到需补充证明材料的站内信后,可上传证明材料以及相关情况说明,供税务人员了解相关退税情况。
2、查询“收入纳税明细”时,可以查看收入和计税详情及相关政策说明。
3、在个人中心添加/修改家庭成员信息,或在专项附加扣除信息采集中添加/修改家庭成员信息,增加对未通过校验的信息进行提示。
1.4.4版本更新
1、相关专项附加扣除(大病医疗、赡养老人、继续教育)填报功能中,增加了填报提示信息。
1.4.3版本更新说明
1、符合相关要求的纳税人在2020年6月30日前可以继续使用简易申报方式进行2019年度的年度汇算申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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